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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虎豹小霸王】[布奇/日舞]《闪亮的运河》(R)

 *一段关于电影删减剧本的脑补,详见结尾注释



      这栋老房子的空气令人窒息。布奇和小子被安排在狭窄的阁楼间,角落里只有一张刷白漆的铁丝床,它可能有四十年的历史,把一只苍蝇放在上头都能听见铁锈摩擦的吱呀声。布奇因此做了一个深呼吸,灰尘和霉菌的气味充斥肺部。灰尘通常能让布奇感到安全,但这次并没有起作用。

       小子蜷缩在儿童椅里吃着黄豆——来自他姐姐冰箱里的速食罐头。布奇早就对付完自己的那份豆子了,他趴在椅背上无聊地研究着小子的脸。小子被光照到的那半张脸是金色的,另外一半融化在影子里,强健宽大的下颚不再那么显眼。小子张嘴时会露出一小截牙,比一般人露出的要多,像啮齿动物。右脸有两颗粉刺,覆盖着绒毛。眼睛圆而亮,里面盛满蓝色蜡烛,小子生气时蜡烛的火焰就从瞳孔里冒出来一点,他的眼睛就变得比平时更亮一点。

       光看模样你猜不透他从哪来,像个谜语似的。

       小子很快注意到布奇的视线了,他吃掉最后一点豆子,用体面的动作擦嘴,把餐具一丝不苟地放进盘子里。“别人可能会以为你是某个有教养的东部富家少爷。”布奇说。他尽量不在这方面挖苦小子,但有时候没法控制自己。“你怎么知道我不是?”小子的嘴巴扭曲起来,看上去在用舌头剔牙缝里的食物残渣,“很高兴你想深入交流彼此的出身,但考虑下我们的情形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他们的情形很糟,也许比被太平洋铁路公司骑警逼到悬崖边不得不跳水还糟。

       布奇提出要在东部坐上一趟去玻利维亚的火车,而落脚点选在小子的老家。布奇把小子的宾夕法尼亚洋房想得太过美好了。小子再三询问,真的不打算住在旅店里吗?布奇说,这没什么值得害羞的。

       他后悔了。如果小子当时能稍微坚持一下自己的害羞,他们现在可能正躺在上流社会酒店的大床上吃黄油鹅肝。

       小子的姐姐艾玛·朗格堡简直是个噩梦,她就像一个在你因小脚趾撞到尖桌腿而发出惨叫时,在一旁训斥你打扰到她把倾斜不到5度的相框扶正的老修女。小子逃避着什么恶魔似的,让布奇走在前头,象征性地敲门。小子以为这栋屋子早已废弃,或是被另一个好姐姐萨曼娜管理。当坏姐姐艾玛开门时,小子没来得及将问候神圣排泄物的句子吞回喉咙里。

       接着,在布奇花言巧语软磨硬泡下,坏姐姐艾玛总算同意让他们去阁楼上过夜。“如果有警察来敲门,我会毫不犹豫地把你们交出去,并且你们必须承认对我的胁迫!”艾玛大叫道。

       艾玛讨厌小哈里,讨厌极了。在她的印象中哈里是个哑巴,只爱和心心念念的运河呆在一块儿,如果和他说话,小哈里会同他所剩下的一切东西发动战争,就好像没人教过他该怎么和别人相处似的——事实上确实如此,他们的父母不那样做,只是把最小的两个儿子送出去当童工。艾玛猜测也许那是因为父亲的痔疮。小哈里被赶出家门时,艾玛甚至在自己的闺房里开派对为此庆祝。

       讨厌的老幺哈里现在成了圣丹斯小子,西部臭名昭著的不法之徒,这让艾玛的事业进行得不怎么顺利,以至于改变姓氏的拼写来和亲生弟弟撇清关系。艾玛是个商人,商人看不起赏金猎人(却必须同他们合作),更别提劫匪了。没有牛仔会喜欢商人。

       “玻利维亚,那是最好的选择,比这儿好多了。”布奇把身体从椅背上挪开,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,屁股靠在摇摇欲坠的桌子边。他的胃被无聊填满了,如果再不说点什么可能马上就会因过度无聊而死去。

       “我连它在哪都不知道。”小子心不在焉。

       “南美,已经告诉过你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布奇发现小子蓝眼睛里的火熄灭了,视线迷失在速食罐头上的黑色印刷文字中。布奇可能和小子说过五遍,也许是六遍——玻利维亚在南美,绝佳的藏身之处;那儿的食物在吃的时候依然会动,新鲜可口;天气炎热,有美国荒凉西部所缺乏的茂密丛林。连小子这样悲观的人都听信了布奇的吹嘘,想不出那是个多糟糕的地方。“你说呢?”布奇问。

       “随你喜欢。”小子放弃抵抗,在儿童椅里把自己蜷得更紧些。外面很冷,应该快要下雨了,房顶上方传来雷声,霉菌的味道被这场雨催熟得愈发浓郁。“玻利维亚可能有蛇,我不喜欢蛇。”布奇正在参观阁楼,除了铁丝床和女人的杂物,还有个破烂小型书架,布奇开始翻阅上面的书,“你喜欢蛇吗?”

       “不讨厌。嘿,布奇,停下,别动我的东西!”小子语气紧张,跟被发现什么难以启齿的秘密一样,挣扎着从儿童椅里起身,却不小心摔倒在地,发出巨响。阁楼的地板只是一些轻薄粗糙的木头,楼下很快传来艾玛的尖叫,布奇确信她使用了“操”这类的字眼。“她的确是你的亲姐姐?”

       “真希望她不是。”摔倒时扬起的灰尘使小子打了个喷嚏,小子难受地扭动嘴唇和鼻子,忍住第二个喷嚏。“《比利小子大战派特·加勒特》,上帝啊,你小时候都在看些什么。”布奇一阵坏笑,念起书里的台词来。这彻底激怒了小子,他涨红脸,眉毛皱成两条纠缠不清的金色蚯蚓,一边回避布奇的视线一边从他手里夺走了那本愚蠢的《比利小子大战派特·加勒特》。

       “你是说……等一下,这里是你的房间?”布奇反应过来,止住坏笑,露出夸张滑稽的惊愕表情,小子冲他耸肩以示肯定。“一个‘东部富家少爷’的房间,啊哈。我想它可能是个储物室,比乡下的马厩要好上一点儿。如果我是你,宁愿和艾玛·朗格堡小姐分享一张床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那还不如杀了我。现在请你做一个懂礼貌的客人,不要乱翻主人的东西。”小子吹去《比利小子大战派特·加勒特》上的灰尘,把它重新搁在书架上。

       他们谁也没意识到艾玛出现在阁楼入口,单手叉腰,满脸怒火。

       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剑拔弩张。“我不会和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分享一张床,肮脏的杂种们。如果你们再发出一点儿声音,就从我的阁楼滚出去!”

       “这不是你的阁楼,是我的房间。”令布奇意外的是,小子语气相当温顺,像一只失去螺壳的寄居蟹,连枪套里的活计都变成了玩具,不再有攻击性。

       “朗格堡家没有一个叫哈里的罪犯,我们以你为耻。这里没有你的房间。”艾玛重重砸上阁楼入口的门板,留下一串沉闷而愤怒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   “晚安,姐姐。”许久之后,小子坐上铁丝床,开始脱外套,床发出刺耳的吱呀声。布奇被晾在一边,手足无措,开口试图说点什么,但最终闭上了嘴,顺手拿起书架上的西部小说翻看,接着便注意到被反扣在一旁的相框。

       “如果萨曼娜还在的话一定会跟艾玛打起来,她们就像两根短信雷管。”小子的玩笑来得十分突兀,布奇明白他化解尴尬的意图,但无疑是失败的。如果有人被小子的玩笑逗乐了,那他不是惧怕小子的快枪就是头脑有问题。“还有,放下那本《比利小子大战派特·加勒特》。”小子补充道。

       布奇把相框悄悄翻过来,里面有张老相片:表情严肃的络腮胡男人抱着一个阴郁的男孩,署名是乔赛亚·朗格堡。

       小子勉强把自己塞进儿童铁丝床的角落里,为布奇腾出一片地方。一阵困意向布奇袭来,但比困意更强烈的是从脚底传来的酥麻,让布奇打了个抖。儿童床里的小子看上去很小,也许是距离的关系,说不上来。从布奇的角度望去只能看到后背。就像个乖巧的男孩,只有那么一点儿,和相片里的哈里逐渐重合。圣丹斯小子突然变成一个他从未认识过的陌生人。布奇又做了一次深呼吸,这回他闻到雨水的味道。

       两人挤在那张脆弱的儿童铁丝床里,共同盖着一条年代久远的薄毯,它的大小甚至连遮住半个身体都显得吃力。一颗、两颗、三颗……布奇抚摸自己的衬衫纽扣,想把它们都解开。空气寒冷,而他燥热难耐。布奇此前从未料到东边会有夜晚如此荒凉的城市,连小子安静的呼吸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。小子睡不着,布奇也是,他懊悔于吹灭蜡烛,那是唯一能维持理智的东西了。

       去他的蜡烛。布奇侧向右边,从身后抱住小子。他想找个最简单的法子来安抚哈里·朗格堡,也安抚自己的燥热。该死,布奇,艾玛会听见我们的。小子用气声说。他们只要稍微动作,床就发出剧烈的吱呀声,像在证明什么似的。布奇将手指顺着领口探进小子的衬衫,迎接他的是一片卷曲柔软的毛发和粗糙的皮肤。我们会被艾玛赶出阁楼……小子的语句破碎在呻吟中,变得很像情话。

       布奇开始不安分起来,皮带和裤子被敷衍地踢到地上,弄出不小的动静,但谁也没法在乎艾玛的想法了。小子依然背对布奇,肩膀紧绷,布奇用手掌感受小子的颤抖。“你父亲叫乔赛亚?”布奇吐息着吹向小子的耳根,只带来了短暂的温暖,寒冷的空气很快又霸占了那里。

       “你从哪里知道这个名字……”布奇突然闯进来,小子重重喘息,鼻腔被雨水的味道填满。雷声又一次响起了,他们只能在雷声响起时做出些动作来——让床板的吱呀声融进雷电里。布奇的聪明脑袋总是用在这些鬼地方。“你不喜欢乔赛亚。”撞击让小子两腿发软,眼前一片闪烁的雪花。如果没有雷声,如果艾玛没有睡着,必定能听得清清楚楚。她会杀了他们的。“他是个混蛋。”小子说。

       “好,那乔赛亚就是混蛋了。”布奇紧紧抱住小子,胸口贴着小子被汗水湿透的黑衬衫,心跳极快,他必须控制自己的动作,否则这张铁丝床很可能会散架,艾玛会杀了他们的。

       “这附近有个漂亮的地方,我打算带你去看。迈克尔叔叔……我为他工作。赶骡子,把船放进河里……就是那儿。”小子几乎无法专心组织语言,想到什么就说什么。他的脑海里出现一条运河,是那条带给他童年最美好记忆的运河,而布奇几乎要把他的思想撞碎了。

       迈克尔叔叔是哈里漫长务农生涯的第一个雇主,当年他还不到十一岁,并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要被乔赛亚赶去做工。实际上他喜欢这份工作。可以躺在河边的芦苇丛里,耳边只有风声、水声和骡子的嘶叫。一直以来他都是优秀的牧工,如果不是那场大雪,也许西部就不会有圣丹斯小子,而多了一个好牛仔哈里·朗格堡。

       是的,如果没有那场大雪,他不会变成圣丹斯小子,并且再也没有机会遇到布奇了。小子喜欢那场大雪。

       “我的家乡也有那样的地方。”布奇胡乱地回应着,音节像是从声带里随意拼凑出来的。他抚摩着小子的头发,那些金色丝线因为静电而软软贴在掌心里,触感像绒毛。“不,没有任何地方比我的运河更漂亮。”小子抓住布奇的手臂,指腹陷进皮肉中,等待下一阵雷声。

       “知道吗,小子。只要我们在一块儿,连悬崖边、怀俄明的监狱、有蛇的地方、甚至这张该死的小床都可以比你的运河更漂亮。”布奇让运河重新淌进小子的心里了。



Fin


※ William Goldman提到电影原剧本中的删减片段:布奇和日舞没有去纽约度假,而是回到日舞儿时的家中,原剧本因为有这些情节而比电影更黑暗。于是我将这段原剧本结合日舞的传记扩写了一下……

※ 日舞传记中,他的家庭比较dysfunctional,父母把最小的孩子派出去工作(日舞是老幺),并且对日舞影响最深的就是他最初工作时的运河。日舞小时候也很爱看书。姐姐Emma Longabaugh因为日舞影响了她的从商道路而改家族名拼写,并且Emma是全家人中最austere的一个。日舞和另一个姐姐Samanna关系要好得多,经常联系。但日舞的家人依然排斥他,甚至在日舞死后也没有认领其尸体,并将他从家谱上抹去。

※ 关于大雪,传记中,日舞是因为大雪冻死了农场几千头牛所以失业了,无法维生,偷了一匹马结果被捕,在Sundance这个地方的监狱里关了将近两年,得到了Sundance Kid的名号,后来便走上犯罪道路一去不复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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